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我们都是青春同心合伙人”——穗港澳青少年文体嘉年华活动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我们都是青春同心合伙人”——穗港澳青少年文体嘉年华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南沙方案》等重大部署,迎接即将在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的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进一步推动穗港澳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增强穗港澳青少年理解认同,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拟于2025年8月开展“我们都是青春同心合伙人”——穗港澳青少年文体嘉年华活动。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9月
2、地点: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总部基地
(五)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安全性:确保参与嘉宾和观众的人身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负责“我们都是青春同心合伙人”——穗港澳青少年文体嘉年华活动经费申请与管理;
3、负责“我们都是青春同心合伙人”——穗港澳青少年文体嘉年华活动的具体执行工作(活动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活动策划执行、物料设计及制作、节目组织、宣传、医疗、安保、综合保障等相关工作);
4.项目活动开展跟踪管理,提交项目结项报告;
5、协助主办单位完成其他项目相关工作。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2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
项目采购截止报价后的3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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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青基会招标参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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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我们都是青春同心合伙人”——穗港澳青少年文体嘉年华活动采购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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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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