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采购人)对“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志愿时评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格的企业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志愿时评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2.项目类型:软件系统设计
3.项目性质:涉密
4.建设投资预算:108万元
5.服务内容:采购人指定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和辅助立项申报工作。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完成。
7.执行文件:《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类)方案编写规范(2020)》。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电子、信息工程类)。
9.报价文件份数:5份,正本 1份,副本4份。
10.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27日10时。
11.报价文件递交地址:金和大厦1103室。
12.选取1家信息化设计咨询服务公司。
13.评标准则:符合资格条件,且最低服务费率报价中标。
14.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程序完成后,采购单位将先按服务报价费率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批复的咨询服务费用为准,待项目正式批复立项、且市财局下达经费后完成费用支付。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原则
1.评审小组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采用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的原则选定中标单位。
2.评审小组推荐1个中标人。
3.评审小组如在评审、谈判过程中发现各投标人的提供的审核材料有异常,有权中止本次采购。
四、报价要求
要求各投标人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取费文件报价。各投标人应以我单位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基础,在投标书中列明具体审查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书(见后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投标承诺书(见后附件2)
本次采购要求提供报价文件1式5份,电子文件0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均装在密封的信封内。
六、定标原则及报价费用
1.各投标人报送报价文件后,经我单位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共同对各报价文件内容进行评审,确定本次采购的中标单位。评标原则按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中标。
2.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a.投标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b.投标报价不确定,或报价过高且无法提供依据的;
c.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证明书没有按要求盖章、签署的;
d.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e.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f.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
g.作假方式投标的;
h.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采购公平、公正的;
i.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j.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K.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初审,不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