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团委、各直属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团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做好2011年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1〕5号)、《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1〕17 号)的工作部署,2011年,我市各级团组织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截止9月11日已新建“两新”团组织2636个。为进一步提升“两新”团组织建团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两新”组织团员青年的创造力和活力,积极引导“两新”组织团员青年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生力军、突击队的作用,努力将“两新”团组织建设成广州共青团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现决定开展2011年度广州市“两新”团组织团建工作项目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
结合《2011年广州市“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团穗字[2011]10号)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在组织实施“两新”组织团建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征集项目:
(一)以服务生产经营、岗位创新创效为目的的团建项目
项目应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创新创效为切入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生涯设计、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创新创效、献计献策等活动,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发挥青年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青年与企业共同成长进步。
(二)以构建团队文化、参与社会服务为着力点的团建项目
项目应把团的品牌活动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等活动,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宣传优势,为“两新”组织青年参与社会开辟渠道、创造条件,推动青年在参与中奉献社会、服务人民,树立企业青年的良好形象。
(三)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凝聚团员青年为目标的团建项目
项目应以组织开发性培训、优秀青年评选、推优入党、读书求知、文娱体育、维权等活动,满足青年在政治进步、文化生活、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需求,把团员青年最大限度地凝聚在共青团组织的周围。
(四)强化“两新”组织团建工作队伍项目
项目主要通过各级团组织积极对接,加快建立团建指导员及助理队伍,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建立工作规范,做好培训、指导、管理,加强建团力度。组织团建指导员及助理深入一线,切实指导“两新”组织建立团组织、选拔团干部、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协助解决团建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两新”组织团建,推动团建创新工作。
(五)探索“两新”组织团建新路径项目
项目主要为适应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社会需要和青年团员、企业主需求,尤其针对目前尚未覆盖的“两新”组织,设计有探索性“两新”组织团建项目,不断开拓新的建团模式,增加新的团建内容,吸纳更多“两新”组织建团。
(六)其他服务和活动项目
凡属辅助“两新”组织人力资源开发、辅助“两新”组织增强内在凝聚力、帮助青年员工理解和支持组织发展所必需的思想意识、辅助组织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决策执行机制、积极为组织员工提供非正式交流的渠道和机制、通过选拔使用专、兼职团干部为组织培养复合型后备经营管理人才等服务,以及其他未提及的服务“两新”组织青年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活动项目。
二、项目资助工作安排
(一)项目征集对象
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团委、各直属团组织、镇街团(工)委、“两新”团组织。
(二)项目征集类型
1、市级示范项目1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20,000元;
2、市级重点项目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10,000元;
3、资助项目7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
各区(市)团委、非公企业要按照团市委投入各项目的经费数额,各自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同时,鼓励入选项目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多方筹措工作经费。
已在全市范围内正在开展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且具备推广价值的项目,也可提出项目经费支持申请,或申请提供宣传、项目配套设施、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三)项目申报方式(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4日)
1、符合资格的部门(机构)或团组织可上团市委“青年视窗”网站(http://www.mobamah.cn)下载《广州市“两新”组织团建项目申报表》,各单位限报2个项目,各区(市)团委组织申报,限推荐10个项目,提出各项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504室(邮编:51017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到tsw504@126.com。要求一个项目一封邮件,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以下格式:“项目组织单位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发件人姓名”。
(四)项目审核(2011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
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对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以纸质为准)进行初选后,将召集有关专家成立评委会对2011年度“两新”组织团建招标项目进行评审、评估及验收等工作。
(五)经费划拨及项目实施(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
1、经费拨付。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将召集确定资助项目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签订广州市“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合作协议,并由市团校对受资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在签订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各项目首期资金(占该项目资助总额的60%)划拨至推荐单位,再由推荐单位拨至各项目实施团队。各受资助单位在收到资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报送接收款项的正式发票或行政单位收据。剩余款项(占该项目资助总额的40%)将在项目验收结束后按验收结果进行拨付。
2、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间至2011年12月10日止,各受资助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推荐单位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项目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将组成督导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六)项目结题(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所有项目完成提交项目评估报告时间为2012年1月6日)
各项目单位或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两新”组织团建项目申报表》开展项目,并于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向团市委青工青农部提交项目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效果评估、宣传素材(报纸剪报、照片、视频素材)汇总、经费使用情况明细等。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确定余款拨付事项。
三、明确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活动项目征集是全市“两新”团组织全面活跃团建工作、为发挥资金最大效益而作出的探索和尝试。各区(市)团委在具体落实中要高度重视,抓住契机,务必将本通知下发到辖区内各镇街团(工)委、“两新”团组织,全面发动所属各级团组织根据此次资助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进行项目申报。
(二)抓好重点,突出特色。全市各级团组织在具体落实中要集中力量开展好各个重点项目和一个特色项目。重点项目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完成“两新”组织团建任务。一个特色项目要紧扣“两新”组织团建的内容和主题,发挥优势,积极创新。特色项目可以是重点项目中的一个,也可以是另外策划的项目。
(三)强化宣传,及时通报。全市各级团组织在具体落实中要积极拓展宣传载体,深入挖掘宣传亮点,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团市委定期编印《广州共青团“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简报》和《督查通报》,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至团市委青工青农部(邮箱:tsw504@126.com)。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通过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简报编印等多种方式全面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对项目资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及时跟踪、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并配合好项目督导员开展督查工作。
联系人:黄 璇
联系方式:81362748,81363436(传真)
邮 箱:tsw5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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