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8〕12号文件要求,经各直属团组织推荐、团市委审核等环节,确定了76名“广东省优秀优秀共青团员”、38名“广东省优秀优秀共青团干部”、17个“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和35个“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6个“广东省优秀五四红旗团委(标兵)”、6个“广东省优秀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推荐人?。澹┖蜓∶ィǜ胶螅?,现将推荐人?。澹┖蜓∶ビ枰怨荆疚抟煲楹?,团市委将差额择优向团省委推报。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时间: 2018年4月8日—4月12日。
受理单位:共青团广州市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
地 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4楼404室(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
邮 编:510170
电子邮箱:tswjczzjsb@gz.gov.cn
电 话:020-81363432
附件:推荐人?。澹┖蜓∶?/FONT>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