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决定授予共青团天河区委员会等95个单位“广州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团支部等100个单位“广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陈晓帆等95名同志“广州市优秀团(总)支部书记”称号,授予李涛等85名同志“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陈馥爽等2293名同志“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广州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再创佳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在党的十八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精诚团结,携手共进,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青年高举团旗跟党走,奋力实现中国梦,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理想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