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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2019-11-21 20:32

各区(县级市)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各直属团组织、机关各部室:

为全面总结2012年度我市共青团工作,做好基层团组织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度广州市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标准〉的通知》(团穗字〔201230)要求,团市委决定对各直属团组织进行2012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团市委直属团组织

二、考核程序

(一)自评

1.自评量化打分。直属团组织根据2012年度广州市共青团工作目标分解表(区、县级市)、《2012年度广州市共青团工作目标分解表(机关事业单位组)》、2012年度广州市共青团工作目标分解表(企业组)》、《2012度广州市共青团工作目标分解表(教育组)》中所设定的项目进行自评量化打分,并将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提出“2012年度广州市先进团委”的申报意见及理由说明。

2.提交党组织鉴定。将自我评分、总结和申报情况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由同级党组织作出鉴定并加具意见。

(二)述职和分组交流

1.区、县级市团委进行述职。201212月中下旬,由团市委社区与权益工作部牵头,召开全市各区、县级市团委述职报告会,团市委班子成员集中逐一听取各区、县级市团委的2012年度的述职,并根据述职报告的内容,结合各区、县级市团委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述职方式:由各区、县级市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向团市委进行集中述职,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述职内容主要围绕团市委年初制度的工作思路,重点就本辖区团的基础工作、服务本辖区青年工作、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典型示范培育、落实团市委重点工作项目情况进行述职。述职前,各区、县级市团委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PPT和相关工作台帐备查,述职结束后,由团市委书记班子就具体工作与述职对象进行询问交流和点评。各区、县级市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述职工作,及时向党委分管领导进行汇报。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字数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精心准备备查的工作台帐,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2.对机关事业单位(一、二组)、教育组和企业(一、二组)团委实行分组交流互评和随机抽查。分组交流互评由以上各组分别组织进行,由团市委各战线联系部门负责召集,须在20121230前完成。具体分工如下:机关事业单位一组由团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二组由团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教育组由团市委学少部牵头负责;企业一组由团市委青工青农部牵头负责;企业二组由团市委联络部牵头负责。

检查主要方式:主要通过查看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结合各单位2012年度工作实际,进行集中打分。集中打分后,团市委将随机抽查部分单位,派联系部门干部到单位听取分管领导、青年以及有关方面对团的工作的评价,通过深入了解工作实际,进一步核实材料,保证分组交流互评情况的公平、公正、真实、全面。

(三)团市委常委会审定

先由团市委各有关部门按照业务范围,对各直属团组织的工作进行审核、量化打分,然后由团市委常委会综合各单位的自我总结、同级党组织鉴定意见、团市委各部门的评分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最终确定评分。

三、工作要求

共青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的有效形式,也是营造氛围、推动创新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2012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自评和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材料包括:《2012年度广州市共青团工作目标分解表》、述职报告(自评情况总结)、党组织鉴定意见。以上材料请准备一式三份于述职会或互评会议时交检查组工作人员,同时请准备本单位述职报告(自评情况总结)分发参会人员每人一份。

附件:2012年度广州市团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党组织鉴定表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2年12月19

(联系人:黄方辉、陈  宏,联系电话:8136353881363476,传真:81362501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_校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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