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级市)团委:
近年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迅猛发展,日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力量和农村青年重要的聚集、交流平台。为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的有效覆盖,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完成好团中央重点工作任务,近期,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百日团建行动”的通知》(团粤发〔2012〕20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市、区)团委从8月22日起至11月底,积极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百日团建行动”,并部署了全省团建工作分解任务,我市辖有乡镇的7个区(县级市)34个乡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为592个(据省农业厅5月底系统登记数据),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任务数共150个。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区(县级市)团委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深入摸查并积极联系辖区内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做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百日团建行动”,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请有关各区(县级市)团委根据《通知》要求,于每月1日、15日下班前将工作月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并于9月6日前将该项工作联系人报团市委青工青农部(详见附件3)。
联系人:郑先统
联系电话:81364498、81362748,传真:81363436
邮箱:qgqnb2011@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百日团建行动”
的通知;
2.广州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百日团建行动”各区
(县级市)任务指标分配表;
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百日团建行动”工作联系人。
共青团广州市委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