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2年民族团结手拉手交流营活动及穗疏手拉手图书室帮扶项目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部署我市对口帮扶援建新疆疏附县工作,增强穗疏两地青少年民族团结的意识和爱国情感,团市委、市少工委拟在全市少先队员中选拔12名“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并于8月中旬赴新疆疏附县开展2012年民族团结手拉手交流营活动,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穗疏手拉手图书室”帮扶项目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穗疏一家亲 我们手拉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少先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少年宫、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广州市团校
三、活动对象
(一)选拔对象:广州市少先队员
(二)援助对象:新疆喀什疏附县各中小学校
四、相关条件
(一)“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选拔条件
1、具有广州市学籍的10-14周岁(不包括14周岁)少先队员;
2、品学兼优,在校担任少先队干部者优先;
3、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外出活动的疾病和传染??;
4、有“手拉手”活动经历;
5、热爱生活,热爱广州,能准确介绍广州风土人情,能传播广州文明。
(二)“穗疏手拉手图书室”援助方式
拟按每所“穗疏手拉手图书室”援建资金不少于4000元的标准,在疏附县各中小学校建立若干图书室。援建方式可包括:
1、资金支持:可直接提供不少于4000元现金到疏附县指定学校用于建设或完善“穗疏手拉手图书室”。
2、图书捐赠:可采购、邮寄、赠送健康积极的课外书籍、教辅材料、文具用品等到指定学校。
3、硬件设备捐赠:可采购、邮寄、赠送电脑设备、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阅览设备,以及桌椅、书柜等用品到指定学校。
五、有关事项
(一)选拔有关事项
1、基层推荐:各区(县级市)少工委可推荐1-3名符合条件,家长同意参加活动的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参加选拔。并于8月8日17:00时前将“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候选人信息表报至市少工委办公室。经市少工委办公室审核后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选拔的人选。
2、个人自荐:自认为符合条件又愿意参加交流活动的少先队员,经父母同意,可申请参加选拔。并于8月8日17:00时前将“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候选人信息表、个人自我介绍视频报至市少工委办公室。经市少工委办公室审核后将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选拔的人选。
3、选拔时间:8月10日(周五)9:00-12:00
4、选拔地点:广州市少年宫多功能厅(东风西路167号)
5、选拔流程:
(1)抽签,分组
(2)竞选演讲环节:5分钟
自我介绍和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竞选演讲(侧重介绍广州的风土人情,担任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的计划和想法,参与手拉手活动的经历和心得)
(3)才艺展示:1分钟(道具自备)
(4)评委问答
视现场选拔情况而定
(二)援助有关事项
1、援建计划:从2012年至2015年,援建“穗疏手拉手图书室”100个,计划每年建25个。
2、参与主体: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啥钥谑韪较匮?,通过或委托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展捐赠,捐赠额度最少达到一所学校。个人可联系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由青基会统筹分配使用。
3、援建形式:捐赠主体可选择一年一捐、一年多捐、多年一捐、多年多捐的任何形式之一捐赠。
4、有关要求:所有捐赠主体应通过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疏附县展开捐赠活动。
5、捐赠回报
(1)一次性捐赠25所以上的学校,将获得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颁发的“穗疏爱心交流使团/大使”称号,并在《都市人》、《广州青年报》、手机彩信报、青年视窗网站进行专栏报道。
(2)一次性捐赠10所以上,25所以下学校,可获得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颁发的“穗疏爱心交流支持单位/个人”称号,并在《都市人》、《广州青年报》进行专栏报道。
(3)一次性捐赠5所以上,10所以下学校,可获得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颁发的“穗疏爱心交流参与”奖,并在《广州青年报》进行专栏报道。
(4)每援建一所“穗疏手拉手图书室”,将在学校图书室挂牌匾,并享有图书室冠名权。
附件:1. 2012年“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报名表
2.“穗疏手拉手图书室”援助报名表
关于开展2012年民族团结手拉手交流营活动及穗疏手拉手图书室帮扶项目活动的通知.doc
少先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少工委联系人:陈铭,联系电话:81362597;青基会联系人:陈穗芳,联系电话:83379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