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年轻干部到团市委跟班学习的通知
各区(市)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各直属基层团组织:
为适应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和锻炼,进一步加强我市团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团市委决定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选拔年轻干部到团市委跟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学习人选的范围和条件
从各区(市)团委下属基层团组织、市属局、集团(总)公司团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团组织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
具体要求为: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思维活跃,作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学以上学历,有一定的专业特长;
3、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4、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策划能力;
5、有多岗位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跟班学习时间
跟班学习时间为一年,即从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跟班学习干部安排在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工作,跟班学习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选拔程序
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跟班学习由团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跟班学习人选自下而上推荐,各有关单位向团市委推荐,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填写《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跟班学习推荐表》(一式两份),附本人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于2012年9月10日报送团市委审定。
四、跟班学习人员的管理
1.跟班学习期间不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和医疗费等由所在单位支付,出差的差旅费由团市委负责。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保留原任职务,在职级晋升和其他福利待遇上由所在单位按照同级干部进行管理。
2.跟班学习人员在团市委机关工作期间以团市委管理为主。所在单位定期了解抽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跟班学习结束后,其本人撰写工作总结和填写《优秀年轻干部跟班学习鉴定表》,团市委组织部对其跟班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送派出干部所在单位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刘韵华、黄方辉 联系电话:81363538
传真电话:8136250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五楼513室
附件:优秀年轻干部跟班学习登记表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