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亲身感受不同民族的风土人情,感受各民族人民血脉相连、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增强民族团结的意识和爱国情感,在全社会营造“穗疏手拉手”的和谐氛围,在继组织疏附青少年来穗交流之后,团市委、市少工委拟在全市少先队员中选拔12名“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10月中旬赴新疆疏附县参加“穗疏少年手拉手 共享幸福新生活”2011穗疏青少年交流营。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穗疏少年手拉手 共享幸福新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少先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
三、活动对象
全市少先队员
四、选拔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学籍的9-12周岁的少先队员
(二)品学兼优,在校担任少先队干部
(三)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出外活动的疾病和传染病
(四)有“手拉手”活动经历
(五)热爱生活,热爱广州,能准确介绍广州风土人情,能传播广州文明
五、选拔有关事项
(一)基层推荐:各区(县)少工委可推荐3-5名符合条件,学校和家长同意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员代表参加选拔。并于9月27日12:00前将“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候选人信息表报至市少工委办公室。经市少工委办公室审核后将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选拔的人选。
(二)个人自荐:自认为符合条件又愿意参加交流活动的少先队员,经学校和父母双方同意,可申请参加选拔。并于9月27日12:00前将“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候选人信息表、个人自我介绍视频报至市少工委办公室。经市少工委办公室审核后将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选拔的人选。
(三)选拔时间:9月29日(周四)18:00-21:30
(四)选拔地点:广州市少年宫多功能厅(东风西路167号)
(五)选拔流程:
1、抽签,分组
2、竞选演讲环节:5分钟
自我介绍和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竞选演讲(侧重介绍广州的风土人情,担任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的计划和想法,参与手拉手活动的经历和心得)
3、才艺展示:1分钟(道具自备)
4、评委问答
视现场选拔情况而定
(六)参加“穗疏少年手拉手 共享幸福新生活”2011穗疏青少年交流营。经选拔产生的12名少先队员,授予“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称号,参加“穗疏少年手拉手 共享幸福新生活”2011穗疏青少年交流营(交流营时间为10月13日-10月17日),代表广州市少先队员赴新疆疏附交流,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附件:“民族团结红领巾使者”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下载:关于选拔红领巾民族团结小使者赴新疆疏附县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手拉手交流营的通知.doc
广州市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
(联系人:延丽;联系电话:8136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