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各区、县级市、局、集团(总)公司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属各高校团委,各直属团组织:
根据团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两进三同”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省委“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的要求开展春季“两进三同”等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1〕5号)、《关于强化“两进三同”工作督导的通知》(团粤办发【2011】6号)的相关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广州市共青团“两进三同”服务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严格按照方案中的要求,于2月18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团组织开展“两进三同”活动方案报团市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
2011年2月12日